关于评选2008-2009学年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标兵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3-16      浏览次数:102

计信学院各支部:
  今年是中国共青团成立87周年和“五四”运动90周年,为了鼓励我校团员 “争优创优”,在广大团员青年中树立身边的典型,建设一批全校性示范先进个人,激发团员青年努力成才的内在动力,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继续开展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标兵的评选和表彰活动。校团委将于近期在全校开展推优工作,我院也安排在本周进行推优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 评选推荐对象
  评选、推荐的对象为一、二、三年级本科在读学生团员
2、“评优”过程遵循原则:
(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评优”工作的透明度,做到人人知晓,公平公正。
(二)集体决定的原则。各支部在形成考察意见和作出推荐决定时,都必须经过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
  在这两个原则的基础上,各支部按照民主选举原则,选出优秀团员。
3、评选推荐荣誉项目
(一)上海电力学院优秀团员的评选
评选推荐基本条件:
1) 在2008至2009第一学期中没有补考和重修;
2) 在2008至2009第一学期中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各支部在参照推荐的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对支部中符合条件的团员进行提名,提名后与辅导员协商确定本支部候选人名单,然后各支部召开支部会议,由团支书介绍“评优”的优先条件和被提名团员的情况,经民主评议对“评优”对象进行投票,投票过程由组织部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投票结束后由监督人员填写《“评优”情况记录表》,团支书核实无误后签名后再由监督人员签名。监督人员将《“评优”情况记录表》交于组织部审核。
  支部会议要求:参加人员应为本支部的所有团员,参加选举工作的人数应至少为本班总团员人数的三分之二,“评优”对象至少应获半数以上的票数。每位团员所选人数不应超过应选的人数。
“评优”名额分配:
   我院优秀团员的名额为:06、07、08级所有支部每支部评选一人
(二)上海电力学院优秀团干部的评选
评选推荐基本条件:
1) 在2008至2009第一学期中没有补考和重修;
2)在2008至2009第一学期中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政治坚定,学习刻苦,品德高尚,工作勤奋,勤于思考,勇于创新,工作上有一定成效,成绩显著;能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校园文化活动、文明(班级与寝室)建设活动、志愿者服务活动、理论学习活动等;在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团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评选步骤:团员个人填表提出申请,或由团支部、团总支、团委在征求师生意见后依据平时工作表现推荐候选人,分别经团总支委员、团委委员讨论后并在征求院党政领导意见后,初步确定优秀团干部名单,经校团委审核后将名单公布,最后报分管领导审批后确定。
  我院优秀团干部的名额为:9名
(三)上海电力学院优秀团员标兵的评选
  评选推荐基本条件:
1) 在2008至2009第一学期中没有补考和重修;
2)在2008至2009第一学期中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符合优秀团员的评选条件,并在团员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并且已被评过校级优秀团员称号。
  评选步骤:团员个人填表提出申请,经计信学院团总支讨论并在征求学院党政领导意见后,推荐参加评审的学生名单,最后由团总支书记组成的评审小组在团总支书记例会上进行评审,确定优秀团员标兵申报名单。
  我院优秀团员标兵可推荐名额为:3名
(四)上海电力学院优秀团干部标兵的评选
评选推荐基本条件:
1) 在2008至2009第一学期中没有补考和重修;
2) 在2008至2009第一学期中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符合优秀团员的评选条件,并在团员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并且已被评过校级优秀团干部称号。
  评选步骤:团员个人填表提出申请,经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讨论并在征求二级学院党政领导意见后,推荐参加评审的学生名单,最后由团总支书记组成的评审小组在团总支书记例会上进行评审,确定优秀团干部标兵申报。
  我院优秀团干部标兵可推荐名额为:1名
  注意:申报上海电力学院优秀团员标兵和上海电力学院优秀团干部标兵的所有同学都需在申报表后附一份500字的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要求:
  所有申报表格一律用黑色水笔填写,一式一份;500字的申报材料,一式一份,表格和材料的打印版和电子版均要,打印版标题黑体小三,正文宋体小四,1.5倍行距,申报材料一律用第三人称撰写。
  所有申报表及材料将于3月18号周三晚上18 :00――20:00交至南4219团学办公室(过时未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4、所有评选的时间安排:
(一)校优秀团员评选的时间安排
(1)3月16日(周一):召开全院各支部团支书会议;
(2)3月17日(周二)-3月18日(周三):各支部组织组织开展“评优”活动,由组织部人员负责现场监督工作;
(3)3月19日(周四)-3月20日(周五):由团总支书记组成的评审小组在团总支书记例会上进行评审,确定优秀团员名单;
(4)3月23日(周一):交校团委审核。
(二)校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标兵评选日期安排;
(1)3月10日(周二)-3月15日(周日):组织先进个人的申报、评选工作,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标兵申报表从校团委主页上下载;
(2)3月18日(周三):18∶00-20:00将优秀团干部申报表,优秀团员标兵和优秀团干标兵的申报表及申报材料打印件(同时需附表格及材料的电子版)交至南4219团学办公室,过时将作为自动弃权处理;
其后,由计信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在计信学院党总支的领导下进行初审、推荐;
(3)3月19日(周四)-3月20日(周五):由团总支书记组成的评审小组在团总支书记例会上进行评审,确定优秀团干部的名单和我院推荐的优秀团员标兵及优秀团干部标兵的名单;
(4)3月23日(周一):将推荐的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标兵交校团委初评;
(5)3月30日(周一):校团委组织团总支书记评选、审核先进个人,确定名单;
(6)3月31日(周二)―4月2日(周四):名单公示;
(7)4月6日(周一):对此次被评选上的所有优秀个人进行表格填写及材料填写指导;
(8)4月8日(周三):收取先进个人登记表(随表格附上登记材料打印件)。
材料上交时间:4月8日18:00―20:00交于南4219计信团学办公室。
6、奖励办法
  “五 四”期间召开表彰大会,表彰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标兵、优秀团活动,奖励采用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发给荣誉证书和奖金,并和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享有同等待遇。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团总支
                         二��九年三月十二日

附:《优秀团干申报表》、《优秀团员标兵申报表》、《优秀团干部标兵申报表》、《优秀团员名单汇总表》、《优秀团干部名单汇总表》请到校团委网页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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