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08-09-17 浏览次数:215
一、评选要求:
参考《上海电力学院学生手册》(2008年8月修订)中《上海电力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条例》以及学生处《上海电力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二、评选安排
1.申请学生下载《上海电力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于9月23日中午12:00前将申请材料交至计信学院各自辅导员处。
2.计信学院将在9月24日开会讨论并初步确定获奖人选,9月25日9点至9月27日16点在学院网站公示。随后将《上海电力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汇总名单》和《上海电力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信息汇总表》于10月6日下午3:00前交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2008.9.17
注:
1.奖学金的各等级评定人数不得超过《上海电力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条例》中规定获奖比例,总体比例要严格控制在专业参评人数的25%以内。
2.本次奖学金发放将全部发入获奖学生农行卡中,请获奖学生仔细核对农行卡号。